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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胡适口述自传》笔记(三)

Colin 发布于 2014-06-21

这本书并非全部是胡适一人自述,部分章节会有作者唐德刚对胡适思想看法,或者持不同见解的观点。作者还是非常客观的。

例如胡适主张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去选择专业,这一点跟胡适经历颇有关系。胡适初到美国,专业是农业方面,胡适本人自己说:

我勉力学农,是否已铸成大错呢?我对这些课程基本上是没有兴趣;而我早年所学,对这些课程也派不到丝毫用场;它与我自信有天分有兴趣的各方面,也背道而驰。

这是胡适在康大附设的纽约州立农学院学了三个学期之后,所说的“重大牺牲”——转习哲学。于是胡适在一次给青年人演讲时说:

我的玩意儿对国家贡献最大的便是文学的“玩意儿”,我所没有学过的东西。最近,研究《水经注》(地理学的东西)。我已经六十二岁了,还不知道我究竟学什么。都在东摸摸,西摸摸,也许我以后还要学学水利工程亦未可知,虽则我现在头发都白了,还是无所专长,一无所成。可是我一生很快乐,因为我没有依社会需要的标准去学时髦。我服从了自己的个性,根据个人的兴趣所在去做,到现在虽然一无所成,但我生活得很快乐。希望青年朋友们,接受我经验得来的这个教训,不要问爸爸要你学什么,妈妈要你学什么,爱人要你学什么。要问自己性情所近、能力所能做的去学。这个标准很重要,社会所需要的标准是次要的。

作者在这里做了半个章节的来评价胡适的观点,我大致是这么理解,胡适时代,教育是稀缺资源,学成报国是理所当然。而在教育普及的时代,一个青年人,首先是做一个好公民,再者是一个不给社会负担的公民,接下来是业余兴趣的培养。关于不给社会负担的公民,作者原文是这样的:

餐馆也好,衣馆也好,报馆何嫌?凭尔双手,自食其力,莫赚人间作孽钱!

一个读书的人,教个小书,谋个温饱,不是很心安理得吗?为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“不超人,毋宁死”(一个老朋友的座右铭)呢?多难的祖国,不就是被一批“超人”们搞糟了的吗?

另外作者评价胡适一代的学着——“总之,胡适之先生那一辈的老知识分子,头脑里始终未能摆脱科举时代的旧观念。受教育的人一定要出人头地,一定要锥处囊中”。哈哈,真是很有意思。其实深入想想,胡适的育人思想确实过时了。作者的观点很明确,公民时代,要有公民的素养,这点就足以。

老实说,在读这本书之前,以为按照自己的兴趣来,总不会错。作者倒是让我想到读书的意义。上学选择专业,要考虑生存问题,兴趣未必不可以在工作后的业余时间进行。一味的把兴趣无限放大,过于理想主义。读完,我倒是想起北漂的一些乐队。不过我常说一句话,大家要允许多元嘛。

以上今日所想。